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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

求償無門 vs. 債權憑證


發生在今年的4月底,葉少爺葉冠亨酒駕讓2個家庭破碎,家屬為了怕葉冠亨脫產,所以上個月初就委託律師申請假扣押,不過法院裁准了之後,卻發現葉少爺名下沒房沒車也沒有什麼錢,死者李幸蓉一家,恐怕求償無門;另一名死者陳岡逸的父親知道後,表示民事無法求償,起碼要葉冠亨在刑事上付出代價。

葉冠亨目前被檢方起訴並求刑7年,如果車禍案件,肇事者沒有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賠償,通常會被法院認定犯後態度欠佳,因而重判,葉冠亨的父母會不會出手金援,還不得而知。

但是目前家屬自救的方式,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如果順利取得債權憑證,往後隨時可以向稅務機關查詢葉冠亨的財產並查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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